2017年6月1日中国海关新政策规定: 5种入境行李将不 …

作者:admin   时间:2018-08-27 06:54

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了:5类境行李不予放行!  从6月1日起,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此外,最高免税购物额提高至8000元人民币。如果你还不知道?或还没意识到这个消息对所有海外华人和出境旅行者的重要性,那你很可能要吃大亏了!  新政实施 超量将被扣存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太过疯狂,血拼太猛,又或者是“人肉代购” 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事实上,这项公告早在今年3月14日就已经发布了,不过因为生效日期是6月1日,所以大家就都没太上心。  不过海关人士也说啦:大家不要太害怕,这次出台的内容没有太多的新规定,只不过是对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暂存的有关事项,又进行了一次公告,主要是让有关规定更加“明确”,而不是更加“严格”。  还有你想带的化妆品、香水等各种奢侈品,放心,进关基本没指望了……  五种行李暂不放行  恩,来具体看看是哪5类行李会被“暂不予放行”吧!  ① 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④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⑤ 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这里朋友们一定要注意,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  另一个《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也在今年6月1日正式生效。公告规定,新快件系统的启用旨在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监管,加大信息化技术运用,提高通关效率,并方便进出境快件通关。  根据洛杉矶华人咨询网所发布的消息,目前,广州机场正在积极测试新系统,用新的系统申报清关。根据该网站提供的测试信息显示,新系统要求转运公司们提供的资料更加详细,特别包括:  1.收件人身份证正反照片  2.购物小票  3.包裹内件详细信息,包裹内件价格要如实申报  一家海外直邮服务商指出,新系统上线后,对企业和监管平台而言都有个适应过程,且系统切换也需要一定时间来优化。他提醒:马上开始使用新快件系统的口岸需要注意,适应期内,流程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导致直邮包裹处理遇到问题。“积极的一点是,新系统会比原来的系统更智能化、信息化,所有快件进出口业务都将集中在一个统一版本的系统内操作,通关效率的提高或指日可待。”  然而,在通关效率提高的背后,代购、海淘转运等行业就没有那么乐观了。根据海关公告,6月1日之后,代购、海淘转运所寄送的货品,需要提供收件人身份证才能通关,即全部实名制。  新政究竟为哪般?  今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指出,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这条新政一出台,缩小了跨境电商的税收优势,而部分海淘商品转而就涌入了人肉、代购、非正规直邮等渠道之中……  为了配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的施行,把一碗水给端平咯,两条海关新公告陆续出台——  第一条,严查人肉代购行李:不合规定的行李,扣!  第二条,堵住邮政快件渠道:不少业内人士判断,海关上线新快件系统,目的很可能是要加强对这部分商品的监管,相关部门势必将加大监管及抽查力度,提高抽检率。  免税额度提高至8000人民币  据了解,自今年2月18日起,中国在一些口岸大规模增设了进境免税店,方便游客回国时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其中包括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等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等水陆口岸。  为此,中国还专门扩大了部分免税品种,除了以往免税店常见的烟酒、化妆品等,中国游客热衷在海外购买的手表、眼镜、箱包、首饰、婴儿配方奶粉等也将出现在口岸进境免税店里,以满足出境游客的消费需求。  根据规定,旅客在这些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商品可以享受到免除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而作为配套政策,中国还同时为入境旅客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在维持之前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还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可增加3000元的免税购物额。  “这样算下来,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可达8000元,这对于个人旅客外出旅游的正常购物需求是完全能够满足的。”一位海关人士表示。  上海海关对“合理数量”进行了解释,即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但超出免税额度,可征税放行。  如果被认定是自用不合理的,海关将暂不予以放行,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将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暂存”不等于“扣留”。对“暂存”物品,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旅客在办理海关手续后可及时提取。  海关都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