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8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admin   时间:2018-08-27 00:02

(四)2018年起,对原高校自考报名点进行整合,由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根据工作需要,划片区在高校设立自考报名点,所设的高校报名点负责片区内各高校和社会考生报名工作。(一)2018年起,我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升本所有专业一律不接纳新生报考,老考生仍按原考试计划报名考试,2020年起,仍未毕业考生可转报与其对应的自考专业课程。(二)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考虑到部分地区考生人数较为集中,该辖区内暂时又没有专门的招生考试机构,由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统筹协调,划片区选择部分高校作为片区范围内的自学考试报名点。(四)原高校集体报名的老考生,需继续报考自学考试(除民办综改、电大综改、中职衔接外),于2018年1月3日至10日网上提交申请,由原学校审核通过后,作为社会考生网上报考。1.所有考生须安排在与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试。严格按照“教考分离”原则,所有考生一律随机编排考场,考场尽量安排在中学考点。确因区域位置的原因,无法混编考场的考点,必须实行交叉监考。3.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符号的为停考专业,标注有“△”符号的为委托开考专业,标注有“★”符号的为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仅限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老考生报考,不接纳社会考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