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贵金属-金融市场专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

作者:admin   时间:2018-11-18 16:34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指中国工商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采用账户记载形式,以人民币或美元买卖贵金属份额的投资交易产品。其中,账户黄金可根据客户需要,在柜面按照相关报价转换为品牌黄金并提取实物;其余账户贵金属产品,不得提取实物贵金属。账户贵金属的交易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美元,美元又分为美元现钞和美元现汇。人民币买卖账户贵金属的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资金结算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法)。美元买卖账户贵金属的交易报价单位为“美元/盎司”,资金结算单位为美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法)。循环挂单指客户同时订立交易品种相同、挂单数量相同、交易方向相反、以及挂单买入价低于挂单卖出价的首笔和次笔两笔挂单。当中国工商银行相应报价达到首笔挂单价格时,首笔挂单成交,同时次笔挂单生效,之后当中国工商银行相应报价达到次笔挂单价格时,次笔挂单成交,同时首笔挂单再次生效,依次循环。挂单到期或客户撤销挂单,循环挂单失效。一对多挂单指客户同时订立交易币种相同、交易品种不同、交易方向相同、按选择顺序排列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一系列挂单。当中国工商银行相应报价达到其中一笔挂单的挂单价格时,该笔挂单成交,其他挂单失效;当相应报价同时达到多笔挂单的挂单价格时,排序最前的挂单成交,其他挂单失效。一对多挂单最多只能同时订立6个挂单。触发挂单指客户订立以触发价格为生效条件的挂单,当中国工商银行相应报价达到触发价格时,交易挂单生效,之后当中国工商银行相应报价达到交易挂单价格时,挂单交易成交。追加挂单指客户在获利挂单、止损挂单、双向挂单(统称主挂单)的基础上附加另一挂单,该挂单可以为获利挂单、止损挂单或双向挂单之一。追加挂单买卖方向须与主挂单买卖方向相反。追加挂单属于或有挂单,需与主挂单一并订立,并仅在主挂单成交后生效,当主挂单为双向挂单时,客户仅可选择在获利或止损一方追加挂单,双向挂单成交时,只有在主挂单成交方向追加的挂单才能生效。挂单有效期包括24小时、48小时、72小时、96小时、120小时、当周有效和30天,其中当周有效的失效时间为当周六早4点,30天的有效期为720小时。获利、止损、双向、循环、一对多、触发挂单的有效期从挂单订立之时开始连续计算,追加挂单的有效期从主挂单订立之时起连续计算,均不区分中国工商银行交易时间与非交易时间,超出挂单有效期而未成交的挂单将自动失效。客户可在挂单有效期内撤销尚未成交的挂单,如主挂单附有追加挂单的,则主挂单撤销时追加挂单一并撤销,但单独撤销追加挂单时,主挂单不受影响。挂单生效后,客户完成挂单交易所需的外汇资金即被冻结(一对多挂单冻结所需资金最多的挂单金额)。在挂单指令成交、撤销或自动失效前,相应账户冻结的资金或账户贵金属不能用于办理其他事项。客户在每日15时之前设定的按日定投计划,如当日15时为交易时间,则自当日起开始执行定投计划;15时之后设定的按日定投计划,顺延至15时为交易时间的最近日起开始执行。按日定投计划开始执行后,在每日15时为交易时间时持续执行定投计划。客户在每日15时之前设定的按月定投计划,如设定定投计划执行日为当日,当日15时为交易时间,则自当日起开始执行定投计划;如设定定投计划执行日非当日,则自定投计划设定的执行日开始执行,执行日15时为非交易时间,则顺延至15时为交易时间的最近日起开始执行。客户在每日15时之后设定的按月定投计划,如设定定投计划执行日为当日,则自下月定投计划执行日开始执行,如执行日15时为非交易时间,则顺延至15时为交易时间的最近日起开始执行;如设定定投计划执行日非当日,则自定投计划设定的执行日开始执行,执行日15时为非交易时间,则顺延至15时为交易时间的最近日起开始执行美元账户黄金、铂金、钯金的实时、挂单、转换及按计划数量定投交易起点数量为0.01盎司,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01盎司;美元账户白银的实时、挂单及转换交易起点数量为1盎司,按计划数量定投交易起点数量为0.01盎司,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01盎司;美元账户贵金属按计划金额定投交易起点金额为10美元,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10美元。账户贵金属转换报价指客户进行账户贵金属之间及账户贵金属与品牌贵金属或积存金转换时的交易报价。对于账户贵金属间的转换,转换报价又称转换率,即转出账户贵金属的转出价与转入账户贵金属的转入价之比,其中转出价指客户转出账户贵金属的银行买入价,转入价指客户转入账户贵金属的银行卖出价;对于账户贵金属转品牌贵金属,转出价指客户转出账户贵金属的银行买入价,转入价是指中国工商银行相应销售渠道下的品牌贵金属卖出价;对于账户贵金属转积存金,转出价指客户转出账户贵金属的银行买入价,转入价指客户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积存金卖出价转入积存金的价格。在中国工商银行同一地区(指中国工商银行的直辖市分行,省分行营业部,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分行,及部分不设区的市分行等),客户只能指定一个资金账户,且只能分别开立一个交易账户和一个保证金账户,但可调整资金账户对应的本地区个人多币种借记卡或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已在本产品介绍公布前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且在同一地区先买入后卖出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类型指定了不同资金账户的客户,可与资金账户一一对应多个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但每个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注销后不能再新开立,直至所有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全部注销后,方可重新开立一个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一)政策风险:账户贵金属是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设计的产品,如遇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客户正常买卖账户贵金属,并可能造成业务关停,进而导致客户受到损失。(二)市场风险:受全球相关贵金属市场影响,如账户贵金属交易价格发生不利波动,可能导致客户受到损失。对于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如市场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客户保证金不足,进而引发客户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持有的余额数量被强制平仓。(五)不可抗力及突发事件风险: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对客户正常买卖账户贵金属造成影响,进而可能使客户受到损失。本产品介绍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和修改。对本产品介绍所做的任何修改,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通告。在通告期内,客户对产品介绍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产品介绍生效前通过95588电话银行咨询、提出意见或办理账户贵金属交易的注销手续。通告期满,客户未注销或在通告期满后继续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产品介绍。